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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加拿大:“无障碍”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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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障女大学生面对的“障碍”

  杜梅(Catherine Dumé)是一名残疾女大学生,她患有听力障碍、癫痫症、运动技能及手眼协调能力综合症,这意味着诸如客服之类需要快速应对的工作,都可能让她不知所措,并诱发诸如癫痫症发作等后果。

  不过在众多加拿大残疾年轻人中,她已是令人羡慕的一位:有幸就读于加拿大排名第一、在世界上也享有高知名度的多伦多大学,这所大学即便在素以“无障碍”著称的加拿大也是“无障碍校园”的佼佼者,号称“没有任何一个残障人士无法自主方便访问的死角”,她也在尝试就业过程中得到许多帮助,加拿大听障协会(Canadian Hard of Hearing Association)为她提供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她也在工作中得到许多来自方方面面的关照。

  但即便如此,形形色色或有形、或无形的“障碍”仍然让她感到处处受阻。

  的确,她学习、工作、生活的环境都有很多“无障碍设施”,比如数量充分、格外宽大的残疾人停车位,又比如,她日常要去的每一座二层以上建筑都有“无障碍电梯”,这给她和其他职场、学府中残疾人带来许多方便。但她的不少同伴不良于行,而要让这些人步行走到残疾人停车位却并不那么“无障碍”,路途往往过远、过绕,沿途还会遇上许多往往是无心所为的“人工障碍”。有一次,她的一位同龄残疾伙伴在到访一座四层办公楼时遇上火警,所有电梯照例关闭,当时已经下班,这位伙伴被困在空无一人的四楼过道上焦急地不断拨打电话,一个多小时后才找到足够人手将她连人带轮椅抬下四楼。

  她曾尝试在商场的美食广场打工,雇主接纳了她,但餐台和往来餐台与柜台间的过道,对需要随时戴着助听器的她而言未免太窄、太容易疲劳了,而她的另一位患小儿麻痹症的打工伙伴则比她更难堪——对正常人而言轻而易举的洗碗,在她看来简直是活受罪,因为“正常的水槽”对她而言实在太高不可攀了。

  她的一个同学史密斯(Alex Smyth)患有严重视觉障碍,曾多次被公共场所刚拖过、还十分湿滑的地板滑倒。清洁工们实际上已经很小心,他们在湿滑的地板附近放置了规定的霓虹黄色提示标志——但这样的标志对一个视障人士而言,未免太不醒目了。

  她本人则因新冠疫情应对措施,比如“社交疏离”而饱受困扰。当然,这些措施是防疫所必须的,但对于一位听障患者而言,则意味着交流大受影响:不仅对方说话的声音变得更难辨别,而且她也很难像以前那样,通过辨别对话者表情、嘴唇动作来帮助自己理解对方说话含义。

  在她和她同伴所在的安大略省,“合适环境”(accommodations)和“可及性”(Accessibility)是被法律(2005年《强制性无障碍标准》mandatory accessibility standards和2018年《多年度无障碍计划》Multi-Year Accessibility Plan)强制规范的“硬指标”,这些“硬指标”在非残疾人眼中也确实被执行得很“完美”——但这种“完美”在残疾人自己看来,却仍然远远不够:不同的残疾人所需要的是不同的帮助和便利,而“法定无障碍”对于具体的每一个残疾人士而言,往往仍然是“大有障碍”。

  长期关注青年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学者、专栏作家,服务于Rick Hansen Foundation的斯科特(Melanie Scott)指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障碍”,让残疾求职者被三道无形的“职场障碍”重重阻截:“残疾人很懒惰,工作效率低下”;“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环境’代价高昂且得不偿失”;“残疾人在享受特殊优待,对普通员工不公平”。这三道无形“职场障碍”让残疾求职者较常人更易在职场中受挫,并一次又一次伤害着他们融入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心。

  杜梅和史密斯们并没有灰心气馁,他们将自己的困扰、诉求和解释录制成短视频,在社交平台上播放,希望能获得更多人的理解。史密斯就在最近一则短视频中,呼吁支持将“危险”的公共场所霓虹黄色提示标志改为更醒目的红色。

  安大略省紧急事务管理局(EMO)也的确注意到残疾青年们的呼声,日前他们发布了一份针对雇佣残疾人就业企业的详细指导文件,提供了不少“消灭障碍”的具体方法,如指导企业如何安装和放置设备,以免给残疾雇员带来不便;在办公场所放置“紧急疏散轮椅”,以方便残障人士在需要时快速疏散,等等。

  “障碍受阻者”知多少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2017年的一份数据,加拿大全国自认为“有残疾”者总数多达22%(620万人),连同受影响的亲属在内,这一比例高达53%,未来10年,加拿大残疾人比例还将上升1/4。

  相较于平均水平,加拿大残疾人所遭遇的“障碍”要大得多。

  加拿大统计局2015年数据显示,加拿大适龄残疾人的就业率仅59.4%,而非残疾适龄者的就业率高达80.1%;2020年,加拿大适龄残疾人就业率下降到49.0%,而同期全国适龄人口(包括残疾人和非残疾人)总体就业率为60.6%)。

  就业率数据仅仅是问题的表面:即便有机会就业,残疾人往往也不得不从事低薪和不稳定的临时性工作,一位全职残疾雇员的年收入平均低于非残疾雇员2000-8000加元,而兼职残疾雇员在这方面的收入较兼职非残疾雇员更为悬殊,因为兼职工作往往计时、计件,且缺乏必要劳动保障福利覆盖,残疾人兼职者所面临的“障碍”,无疑更难靠自身努力去克服。

  2018年,加拿大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多伦多星报》根据33000个取样分析发现,因为残疾人在工作中所遭遇的“障碍”,加拿大残疾人与非残疾人间的贫富悬殊非常巨大,残疾导致的加拿大人非住房资产损失高达5.9%,且综合考虑就业、教育、财务状况,有残疾人的家庭非住房资产较诸无残疾人家庭,要少差不多25%。

  一项更早的统计数据表明,超过40万(占总数10.1%)适龄残疾人处于完全失业状况,同期加拿大总体失业率为5.8%)其中轻度残疾者失业率为35%,而严重残疾者的失业率竟高达74%,这意味着每4位适龄重度残疾者中仅有一人能找到工作。

  道明加拿大银行(TD)2019年10月一份研究报告指出,适龄残疾人(PWD)就业率比其他人群低15个百分点以上(2018年为59.30%对76.00%),其中关键差距并不在表面上的失业率(5.40%对4.80%,照这一统计口径残疾人失业率甚至比同期非残疾人还要低),而在于残疾人中“适龄但不统计在劳动力范畴内” (Not in Labour Force)者比例太高(35.30%对19.20%,这意味着每5名适龄残疾人中就有两名要么从来没去找过工作,要么根本就不想工作。

  他们真的“不想工作”么?TD报告指出,之所以“不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想了也不能”,这意味着他们被形形色色的“障碍”阻拦在就业市场之外,并引发TD报告所谓“PWD综合症”——更有可能在整体分配中报告低收入;更难获得投资收益;更有可能入不敷出;更难储蓄;更难按时支付所有账单。

  加拿大政策替代中心(CCPA)研究员普林斯(Michael Prince)指出,2012年加拿大雇员个人收入中位数为31200加元/年,同期重度残疾人个人收入中位线仅有10800加元,轻度残疾人也仅24200加元,对此他感慨“加拿大残疾人未能看到劳动力市场机会平等的承诺得到兑现”。

  2021年加拿大联邦选举期间,执政党自由党散发的竞选资料则指出,加拿大重度残疾人税后收入仅12520加元,“大大低于贫困线”(2021年约1.8万加元)。

  相较于美国,加拿大在“无障碍”方面有自己做得更好的一面:少说多做;更温情;更注意残疾人士的尊严,这让加拿大“职场残疾人”更有勇气公开自己的“障碍”,更坦然地与其他人进行交流。2008年北京奥运(包括残奥)筹办期间,时任温哥华市长苏利文(Sam Sullivan,高位截瘫患者)在众多考察北京“无障碍”设施的各国市长中游刃有余,利用自己同为残疾人的特殊身份考察、点评东道主“无障碍奥运”建设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引起广泛瞩目和新闻轰动,被残疾人公益组织称作“骄傲的一幕”。

  但相应的,加拿大也有许多、甚至不妨说更多不如美国的“障碍”:

  立法方面,美国第一步残疾人保护法(ADA)是上世纪80年代生效的,涵盖交通、住房、就业、公共设施等诸多方面,经过多年磨合、修改,目前显得更加完善、周到,而《加拿大无障碍法案》(ACA)直到2019年才姗姗来迟地通过,且很快被疫情“搅局”,正因如此,安大略省残疾人就业网(ODEN)CEO坎贝尔(Jeannette Campbell)感慨“相比美国,看上去更关心残疾人的加拿大在残疾人平等就业方面还有太多需要追赶之处”。她举例称,一项和“可及性”有关的;联邦立法修改建议,美国只走了一个环节,花了几个月时间,而加拿大要走17个立法程序,几年过去仍在原地踏步。

  甚至在加拿大人最擅长的“形式主义”方面,相比美国也未必值得骄傲:2021年10月,加拿大近100座大中城市参加了“点亮地标”(Light It Up!)的“全国残疾人就业意识月”(NDEAM)活动,10月21日,包括多伦多国家电视塔、卡尔加里电视塔、尼亚加拉瀑布城电视塔在内的诸多加拿大地标都点亮象征“支持提高工作场所残疾人包容性和包容意识”的蓝、紫两色灯光——这个被不少人批评“形式大于内容”的活动,在美国可追溯到1945年,而加拿大却直到21世纪第二个十年才有城市“跟进”。

  残疾青年眼中的“无障碍”和现实中的“无障碍”

  罗特(Ken Lott)和诺特(Harley Nott)都是需要永久性依赖轮椅的残疾中年人,他们对“无障碍”的理解,是“可以生活在无障碍的环境中,这可以让我们能够和其他人享受相同的自由。

  在他们看来,这种“无障碍”在加拿大社会正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常态化”:“小时候我们经常能听见周围有人叫我们‘瘸子’(cripple)、‘慢瓜’(retard),现在几乎听不见了,我们去慢跑,跑得有点笨拙辛苦,一位素不相识的慢跑者就有意放慢脚步,和我们聊天帮助我们放松,结果我们顺利跑完了全程。当然,我们也在天车站遭遇到口出恶言的不良少年,但和好心人相比,比例确实少多了”。

  加拿大里克汉森基金会(Rick Hansen Foundation)和著名的安古斯雷德民调机构(Angus Reid)调查发现,加拿大受访者对“无障碍”的意义看似有了前所未有的深刻认识、理解:90%的加拿大受访者同意“‘残疾人无障碍’是一项人权”的说法,同意“加拿大应优先考虑尽其所能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参与”的比率同样高达90%。于此同时,更多人在理论上认同“关键在于确保公平和平等就业机会,包括残疾人就业”,2019年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举行“省残疾人就业月”(Disability Employment Month in BC,每年9月)活动时,一项民调显示,逾80该省受访者“更喜欢雇佣残疾人的公司”。

  然而这只是民意的一个侧面——另一个来自同一家民调机构的民意侧面,则显得“现实”得多:50%受访者同意“雇主如果认为雇佣残疾人是有风险的,这也完全可以理解”;74%的受访者认为“尽管更欢迎企业雇佣残疾人,但不能接受因为雇员是残疾人而导致的额外拖延或等待”。

  一位我认识的华裔残疾青年(因运动伤害导致双腿不能行走,在家从事小型民用船只设计)对这种他称作“叶公好龙”的自相矛盾统计结果表示沮丧,并称之为“残疾人获得真正平等机会的最大障碍”。更令他沮丧的是,绝大多数如此“现实”的民调统计结果,针对的是25岁以下年轻人,“这意味着这种言不由衷的、对‘残疾人无障碍’的‘假支持’,还会持续非常漫长的时间”。

  四岁起就患有遗传性眼疾、几乎双目失明的德伦西诺维奇(Lisa Derencinovic)是律师助理,她认为“人性本善”,绝大多数人在原则上的确是愿意帮助残疾人、愿意支持他们就业和融入社会的,“我在公共场合和工作环境求助于身边的人,包括雇主,他们一般都愿意耐心倾听,并尽可能提供帮助”,但她也明显发现,很多人的帮助是被动的、勉强的,或“理论上热情支持,实际碰上却徘徊犹豫”,这让她和她的残疾人伙伴不免产生“理想归理想,但现实很骨感”的沮丧心态。

  在她看来,现实社会必然是“现实”的,人终究不能只靠理想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因此出现这种“社会心理障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关键在于“雇主也好,周围的伙伴也罢,他们在与残疾人就业者合作、共事时,首先想到的是责任、义务、付出的代价,而不是雇佣一名残疾人、与一名残疾伙伴合作,可以带来怎样的实际利益和好处”。

  德伦西诺维奇认为,“再高尚的人,一味付出、尽义务去帮助别人,久而久之也会感到疲劳和辛苦”,只有让更多雇主和社会成员切实感受到让残疾人走入职场,并为他们提供“无障碍”的便利是“有利”的,才能让整个社会更积极主动地去消除“障碍”,帮助残疾人获得更平等就业、生活、社交的权利。

  帮助“无障碍”的理想和现实

  在加拿大,对残疾人的关照体现在“帮他们独立”,让他们能过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获得平等的机会上,而非给予“特殊关照”。因此一切相关措施都围绕这一目的而安排。

  在加拿大各公共场合,均须安排法定数量的残疾人停车位,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卫生间,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专用通道、专用门、电梯和坡道;公共汽车都设有专门设备,残疾人轮椅可以直接上下,无需他人帮助,火车、飞机等也都设有专门的轮椅固定位置。这种“无障碍城市”的设计,给残疾人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

  加拿大对残疾人的关照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给予其自立的机会。在加拿大,残疾人享有同健全人平等的教育机会,一般残疾学生都同其他学生一起上课。有残疾的学生上大学或接受职业培训,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在和其他学生一样享受无息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政府专门为残疾学生设立的赠款。若某学生因为残疾而导致经济极其困难,还可以申请免除偿还学生贷款。加政府设有“残疾人机会基金”等项目,资助残疾人接受就业培训、找工作或自己创业。残疾人若想自主创业,政府有专门的部门提供建议、培训,并给予灵活优惠贷款等支持。加拿大残疾人可以考驾照,可以竞选出任高级公职。

  加拿大政府对残疾人在福利和税收上也有政策倾斜,只要拥有养老保险,残疾人便可享受政府各项补贴,并享受优惠税收额度及各种康复设备的税收抵扣,这无疑也减轻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

  除了政府以外,加拿大许多非盈利的民间组织也积极从事残疾人扶助事业,政府对这些组织也提供了税收等各种便利,一些残疾人事业有成后也投身于对其他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如前面提到的苏利文,除在担任公职期间积极推动温哥华“100%无障碍城市”建设,还同时参加6个残疾人扶助民间组织的工作。

  笔者在大温哥华地区居住逾10年,迄今仅在一幢老旧办公楼看到过“无障碍”设施不完备(没有通往电梯的轮椅坡道)现象,且后来再去时也已增设。

  加拿大对残疾人的帮扶虽然周到,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人力不敷,因此许多省都将“残疾人康复护工”和“理疗师”作为技术移民引进的重点项目。此外,残疾人福利的滥用也是个问题,比如,尽管对残疾人车位,各省都有一些诸如时间、伤势、诊断之类限制,但实际上管理松懈,有的人因一次小伤拿到残疾人车位的停车许可,几个月后伤势便痊愈,但几年后却仍大摇大摆地“抢占”公共场所的残疾人停车位。

  在加拿大并没有“残疾学校”,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都和普通学生一样正常上课,即便是盲、聋哑、智障等病患的学生也不例外。

  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为在加拿大教育理念中认为,对残障学生最好的关怀和照顾,不是让他们获得特殊的生活、学习和教育环境,让他们觉得是受到格外照顾的、“与众不同的人”,而是让他们和其他普通学生上同样的学,做同样的事,过同样的生活,让他们觉得自己和身边的同伴并没有什么区别,同样是社会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成员,并认为这样的安排可避免残障学生因被别人和自己视作“另类”而产生心理障碍,感觉自己受到特殊对待,则可能让残障学生产生自卑心理或依赖心理,无助于其社交能力的提高,更对其日后融入社会、自食其力构成负面影响。

  当然,残障学生上学,肯定存在许多困难,对此,加拿大三级政府和学校方面有许多照顾措施。

  上学、放学方面,“一视同仁”意味着残障学生和普通学生一样,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就近入学”的,学校距住处的距离一般步行只有10分钟不到,在学生12岁之前,家长有义务自己或请人接送,如果残障学生需要乘坐轮椅,加拿大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可方便送学生者将轮椅一直推到教学楼门口。加拿大的中小学教学楼是“非请莫入”的,送学生只能到教学楼门口为止,对于无法自己行走的残障学生,学校会派专人用专用轮椅到楼门口“接班”。放学时不过颠倒个程序。

  如果因特殊情况,住处和学校距远,残障学生可与普通学生一样申请搭乘校车。加拿大的校车都有无障碍装置,轮椅可通过升降机直接开进车厢内,并在预留的位置上停稳、固定。事实上不光校车,加拿大每部公交车辆都有同样的功能。

  在学校上学期间,残障学生和普通学生上一样的课程,但行动或思维不便从事的某些活动、科目可以豁免,老师会鼓励残障学生从事所有可能的学习、活动,尤其是尽量鼓励他和普通学生打成一片,以培养其社会意识和开朗性格。对于有学习障碍的残障学生,学校或社区会提供“陪护学习”服务,即在评估后专门安排一名辅导老师跟班帮忙。

  加拿大福利体系中对残障学生的照顾门类很多,和义务教育阶段有关的,包括“辅助设备计划”(ADP,提供购买轮椅、假肢等辅助设备的帮助)、“儿童恢复服务计划”(CRS,当学校对学生做出有心理、语言障碍评估,并经医生确认后,提供辅导、康复服务)、“家庭特殊服务计划”(SSAH,为残障、智障未成年人提供社区无法提供的上门服务)、“残障人士防务改造计划”(RRAP,提供资金帮助,以便残障人士所在家庭更新住所设备以方便残障人士使用,可以是自己的或租来的房子),此外,许多省规定,盲人购买盲文或听力书籍,可豁免省税。

  在学校期间的行动起居也不用担心,加拿大校园必须为“无障碍环境”,轮椅可毫无障碍地到达任何必要的地方,事实上不光学校,加拿大城市几乎都是“无障碍城市”,所有公共场所都会将最方便的车位划为残疾人车位,设置醒目标识,且比普通车位宽大得多,公共场所的厕所会尽量在男厕、女厕外增设“无障碍厕所”,如无此条件,则会在所有厕所里设置方便轮椅进出的设施。温哥华前市长苏利文是高位截瘫人士,他在任市长期间住普通公寓,自己开车上下班,经常在市内巡视,却并不需要特别照顾,正是拜“无障碍”所赐。学校是“重点无障碍区”,残障学生正常行动起居自更无问题。

  当然,残障学生上普通学校、班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学习会逐渐跟不上等,他们中不少人在9年级(初三)后就不得不选择技术学校等更容易就业的升学途径,只有意志力最坚强、学习最刻苦的少数残障学生,才有勇气和能力升入10年级(高中),为进入大学学习做最后冲刺。

  然而加拿大针对残疾人的“无障碍”帮助有很多局限性——甚至某些地方帮助本身就构成了局限性。

  加拿大针对残疾人的基本社会福利,包括“正常残疾福利”(CPP disability benefit,学龄以上65岁以下)、儿童残疾福利(CPP Children’s benefit,如未升入大学则在18岁以下,升入大学则在25岁以下,后者须全日制学习并提供认可学校证明)和退休后残疾福利(CPP post-retirement disability benefit),但不论哪一种残疾福利,都存在条件苛刻、手续繁琐、轮候时间冗长的问题,且数额相当有限(2022年基本残疾福利金仅524.64加元/月,加上诸如“联邦消费汽油退税计划” Federal excise gasoline tax refund program之类其它补贴和残疾福利金加成因素,也仍然所得无几,考虑到残疾人特殊的居住、护理要求和低就业、低收入的现实状况,这些基本社会福利纵不能说杯水车薪,也只能算聊胜于无。当然,大部分省、区还有自己的补充福利,但疫情开始以来随着各省区公共开支增大,许多省区都竭力压缩这方面福利开支,于此同时通胀率却扶摇直上,这显然给残疾人制造了更多“障碍”。

  加拿大联邦层面长期以来将针对残疾人的福利支持制度核心,定位在“残疾税收抵扣”(DTC)方面,思路是“尽可能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财政负担”,但正如这方面专业人士、财务顾问马利斯(Ron Malis)等所指出的,这一制度的致命缺陷,在于“只关注资格和执行,却忽视了获取和支持”:在加拿大残疾人普遍低就业、低收入的情况下,许多残疾人需要的是“纳税的机会”,而不是“纳税后的抵扣”——也得先有工作和收入,先有消费的能力,才能谈得上对工作收入和消费纳税的抵扣吧?

  2021年联邦选举期间,加拿大联邦就业、劳动力发展和残疾包容部(ESDC)领衔推动旨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加拿大残疾福利制度”(CDB)框架的《加拿大残疾福利法》(Bill C-35, the Canada Disability Benefit Act,),但C-35法案草案仍然将重点放在退休残疾人福利方面(提出创立老年人残疾保证收入补助GIS,并在3年内为该部拨款1190万加元),而对更有意义的、帮助适龄残疾人就业却几乎只字不提。不仅如此,C-35法案被刻意放在议会休会前最后一天提交,给人以浓浓的“应付选战”印象——事实上当选举告一段落,执政的联邦自由党和杜鲁多(Justin Trudeau)便有意无意冷落了这个并不能带动多少支持率的“冷门话题”,加上反对党出于打击执政党和联邦政府威信的刻意掣肘,以及疫情和其它热点话题、突发事件(如“卡车大围城”)的干扰,即便破绽百出、挂一漏万的C-35法案,也迟迟得不到推动。

  此外,“做普通人”的学龄残疾人帮助同样存在着理想和现实间巨大的落差:TD统计显示,加拿大高中(10-12年级,魁北克省是10-13年级)残疾人就读率远远低于非残疾人,而大学则正好相反,非残疾人“完成率”(指一直读到结业)远远低于残疾人。造成这一看似自相矛盾结果的原因,是高中给残疾人提供的帮助远远不够,加上残疾家庭普遍对残疾孩子未来前途丧失信心,所以索性选择不读高中提前就业,或干脆“宅”在家中,而已经读完高中的少数残疾孩子则因缺乏就业机会,反倒不得不硬着头皮一路在“象牙之塔”读下去。文章开头提到的杜梅就坦承,她在获得加拿大听障协会入职合同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中止学业赶紧去上班,因为我一直读下来的目的就是找一份可靠的职业”。

  消除“障碍”的关键:让全社会“得利”

  “卡车大围城”带给普通加拿大人的最大警示,就是对因疫情和疫情应对给社会和公众所带来的倦怠感,已到了难以持续的极限。

  而这种长期“疫情状态”的一大副产品,就是普遍在家办公和“灵活就业”的所谓“零工经济”(gig economy),这种“零工经济”让就业率在疫情冲击下不至于太过难看,也确实减轻了雇主和劳动者的压力,在某种程度上对残疾人就业者也不无好处——毕竟在家办公比往返职场方便得多,也不那么辛苦。

  然而“零工经济”的副作用也显而易见:“灵活就业”将风险最大程度推给了一线劳动者,而相对减轻了雇主和社会福利的压力(因为“灵活就业”往往没有完备的合同和社会福利),对于更依赖“大福利”的残疾人劳动者而言,这意味着在“零工经济时代”,他们的就业和收入更不稳定,也更难获得和社会互动的机会。

  加拿大公共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Research on Public Policy)的普林斯(Michael J. Prince)认为,政府需要付出更多政策上的努力,包括改进青年过渡计划、、扩大中学后教育、促进工作场所改进、加强对雇佣残疾雇员雇主的资金政策支持,让雇主切实感受到“雇佣残疾人有利可图且并不麻烦”,而不是仅仅为了有限的一点税赋减免,象征性地雇佣一两个残疾人“花瓶”虚应故事。

  TD的报告则认为,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应从更高、更宏观的层面,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包容”(PWD Inclusion)的巨大利益和重要意义,“其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好处永远无法估量”:按照TD提供的模型,如果2030年残疾人与普通人间就业率差距缩小1/3,加拿大GDP将增加约360-540亿加元,或提升至少1.4%,增加近50万人就业,这意味着更高的消费者支出、更高的政府税收,和更低的公共开支负担。在残疾人就业者充分就业情况下,原本被牵扯在照料残疾人家属事务中的许多人也可以充分寻找更自由的就业机会,这将带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积极影响。

  美国残疾人协会(AAPD)和咨询公司埃森哲(Accenture)联手提出了实现“更好政策、促使社会从支持残疾人就业中得利”的三个政策性关键点:政策的协调统一;让雇主和工作环境管理者意识到促进“无障碍”能让自己切实得利;改善残疾人教育和“教育变现”机制,让他们在职场更具竞争力,从而令雇主觉得雇佣残疾人并不麻烦且有实际利益。

  然而还是那句话:构想归构想,现实很骨感。对于杜梅这样的青年残疾就业者、求职者而言,身边和脚下看得见、看不见却切实存在的“障碍”依然很多,且并不容易跨越。“无障碍”说说简单,实现却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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